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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2    点击数:

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1231日,电子版可在珲春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

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综合协调科联系方式:电话:0433-7510663,传真:0433-7514595,邮编:133300,地址:珲春市站前东大街1731号。

一、基本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年目标任务,强化督促检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加强网站建设和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妥善答复和处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使信息公开真正成为我局自觉推行的行政行为。

认真组织本部门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掌握其内容,更好的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参加系统内上级部门及市政务信息办公室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严把信息安全关。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分管局领导、处室负责人审核程序,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对需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后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梳理完善市场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741条,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二是做好取消、下放、委托、调整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目前,已发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指导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及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相关信息16条。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一是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市场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做好抽查结果的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已有25个部门上报“一单、两库、一细则”,并由我局统一公示到吉林省地方协同监管网站。市场局已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已分成13个组,分别导入到“双随机一公开”公示平台,市场主体名录库正在进行导入系统中。今年组织召开的“全市投资类和非融资性担保类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商标印制和商标代理”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情况”的“双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已及时进行了公布,实行“阳光执法”。二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并公示对企业做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因局网站关停,已于市场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单、公告、决定书等共计6项。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核准登记、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在工作电话咨询、网上公众留言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功能,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便利度。

(二)推进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消费品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乳制品、学生用具、生活家电、家具等消费品质量提升的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已及时公布我市流通领域内儿童服装、玩具类、板式家具和电器等(电器检验报告未出)75组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并发布相关产品消费提示。二是认真做好机动车检测检验信息公开。利用市场局微信公众号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条件内容和步骤流程,并对5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特别公示,减少了部分行政许可审查环节,实现机动车安检机构计量认证和检验资格许可“二合一”的审批工作。制定并发布《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动车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梳理规范工作流程,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审查、一次性办结、内部流程一条龙服务的“五个一”工作流程。三是完善特种设备质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辖区内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对被检单位的特种设备登记、管理人员有效证件及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检查备案,及时在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政府信息网及局微信等平台发布检查动态,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让百姓放心安心。

(三)推进依法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专项整治信息公开。强化餐饮业规范治理整顿、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商场美食城、全市大型宾馆、酒店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全市商超“牙签弩”、药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乳制品、劣质电线电缆、地沟油、清查“咔哇潮饮”系列涉毒饮料和散装酒、打击非法走私销售米酒行为、打击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打击非法销售朝鲜安宫牛黄丸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信息公开,及时于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微博、省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各类平台公开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根据市场局职能特点,将工商、质监、食药监行政处罚信息分别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公开案件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处罚机关、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行政处罚信息。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主动公开食品安全类信息160余条,集中包括食品安全宣传类活动信息、“两节”期间专项检查、夏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两考”期间专项检查等各类专项检查安全警示信息、消费提示、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信息公示等各类信息,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工作。目前,已于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图们江报、珲春示范区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了五期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示和五期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信息公示。此外,市场局新设“珲春食安”微信平台,定期发布食药安全科普知识及食药安全监管动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建设,强化食品安全信息数据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78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62条,占7.9%。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较上一年度大幅上升,同比增加160.7%。

在公开渠道方面,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8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12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31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7条。

   

公开渠道、方式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其他方式

数量

782

312

312

47

百分比

100%

39.90%

39.90%

6.01%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场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市场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如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市场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

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

加强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三)扩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公开知晓面

通过印发宣传标语、发放通知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让广大社会群众了解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四)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与报送要求

随着机构改革和实际工作需要,由市食安办牵头,协调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明确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并确定一名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负责本部门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等工作。

 

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