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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5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1231日,电子版可在珲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珲春市应急管理局联系方式:电话:0433-7512327;传真:0433-7512327;电子信箱:jlhcyjj@163.com 邮编:13300;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文件精神,按照《珲春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珲办发[2019]36号)、《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珲春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珲政务办发[2019]30号)内容和要求,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推进公开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市应急管理局坚持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常议常抓、抓实抓好。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及时调整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局一把手担任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经常性地研究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并结合不同时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分管领导能够定期听取汇报,指出努力方向,加强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指导。二是纳入年度计划。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年初进行工作部署,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三是抓好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组织召开我局信息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及时传达培训班精神和有关政务公开知识。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素质。四是强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意识,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纳入机关年度考核内容。

(二)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政府信息质量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市应急管理局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取得扎实成效。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达30条。内容涵盖机构设置、财政经费、政府公文、总结计划、政策法规、政务工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紧贴安全生产和应急职责,突出公开重点。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重点公开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一是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公开。我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要点台账,严格按照方案和台账要求,组织实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务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布。二是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业务工作相关信息公开。我局通过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等信息。三是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全面深化网络公开内容,加大网络公开容量,实行实体政务服务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科学设置网络公开栏目,方便网络查阅内容,全力打造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服务网络。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近期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3

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3

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几个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工作标准还不够高。三是因人员有限,进行信息公开的专业力量有待加强。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举措,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不断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培训和提升,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进行。三是配齐配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