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珲春市安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10    点击数:
     201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效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2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及行政许可情况

2012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和省安监局网站上发布信息78条。重新编制了102项权力目录。编发了12期《珲春安全生产信息》。批准设立烟花爆竹经营固定网点3家、临时经营摊位10家;为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变更名称;为5家烟花爆竹(零售)企业换发经营许可证。审批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许可证3家;为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换发经营许可证;为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变更名称。为1家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备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了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召开了局务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实施计划,制订了《2012年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和《2012年安监局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工作的考核办法》。党委书记、局长刘惟喜同志结合安监局的情况,就如何搞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及绩效考核作了全面布置,要求各科室统筹兼顾,精心安排各项工作,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二)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注重工作实效。

将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与“为民、务实、清廉和提高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服务基层有机结合起来。制作了党务公开栏,按照方案内容,把党委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党委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党委审定的重大政务事项;党员干部教育、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共分为51个小项进行了公开。结合各科室工作职能,编制整理了政务公开内容,并在政务公开栏及网站进行公开。对组织领导及目录管理情况;政务公开的形式、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政策咨询解答情况;推进决策公开情况;行政公开透明运行落实到位情况;行政审批公开情况等,共分46个小项进行公开。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审批程序,细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从快从速为企业办理行政许可。按照《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将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时限由原15天压缩至10天。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主动在网站或公开栏内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搭建了沟通平台,完善了网上查询自助服务,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和办事场所。

(三)加强学习,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切实做好“监督、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始终坚持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对人员、岗位、管理职能进行整合调整,不断提高安监工作水平和服务素质。深入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统一思想,增强凝聚力量。2012年,组织20余人次参加了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举办的安全监管、师资及信息管理、专项执法等学习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以集民智、解民忧、惠民生为主题,对26户企业开展了大走访活动,现场发放调查问卷,调查工作中还存在哪些影响民生、制约发展投资发展软环境的突出问题,并要求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深入企业调查的同时,把服务范围、建立跟踪服务、定期回访等20条服务政策送到企业,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努力解决企业在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三、2013年度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的公众知情度,切实发挥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

 二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善信息生成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继续做好查缺补漏工作,严格审核公开内容,保证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

 

 珲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