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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珲春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0    点击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珲春政府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市农业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现将珲春市农业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

2015年,珲春市农业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认真总结近年来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2015年,我局对农业局门户网站进行了重新建设,开设了农业局概况、政务公开、综合信息、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专栏,同时依托珲春人民政府网站,开通了珲春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在网上及时公开农业部门政务信息提供便利。

()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珲春市农业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明确我局政务公开的重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开的事项外,都予以公开。同时公开领域进一步拓展,从以前的单一的法律、法规,办事程序等内容又增加了价格标准、收费标准、政务信息、农业监督检查结果等多项群众关注的内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政务公开实效创新公开形式有所突破。

    珲春市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对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以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都按规定予以公开。2015年以来,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的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的需求,努力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载体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完善。

认真落实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组织、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着重在四个方面下工夫,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工作程序和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一是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事项,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提高农业行政部门的公信力;二是健全审核制度。各科室公开的内容先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通过预先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确保公开事项真实有效;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在做好网上公开的同时,还开通了宣传栏、信息查阅点等政务公开渠道,让群众能够更好的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也让大家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更方便。四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评议监督。通过加强对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在网站上已主动公开信息80余条,其中包括机构职能一条、政策法规15条、重大决策21条、行政职权1条、工作动态等业务信息40余条,在农业和社会之间构建起了一座彼此沟通、交流的有效平台。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收费情况。

四、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2016年,珲春市农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健康权益为根本,以依法行政、合法办事为基本要求,以构建和谐农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营造公正透明的发展环境,为促进全县农业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服务。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工作。2.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推进办事公开规范化。3.健全政务公开考评机制,健全政务公开督查机制。抓好新型促进全市农业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珲春市农业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