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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农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0    点击数: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及《管理规定》,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基本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电子政务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的电子政务与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制度建设。结合电子政务工作,为认真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的前提下,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公开制度,确保了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3、做好基础性工作。认真依据《条例》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专人对本单位年以来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信息录入。同时,按照《条例》要求,编制《农业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信息内容分类、公开方式以及监督方式。

4、规范公开信息内容及公开行为。突出以政策指导、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局制定出台的重要决定等内容进行公开,避免无关信息、非工作性信息的公开。从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管理入手,对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属性的确定严格把关,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年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50条;统计数据类信息6条;其它信息10条。主要涵盖了农业科技推广、科技教育、落实农村政策、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业务范畴。通过农情信息网、电视播报、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局本年度没有信息公开收费行为。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完善。2、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督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3、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2、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

3、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根据农业系统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如媒体、网站、板报、宣传画等)直接向农户宣传政府信息公开。

4、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