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水利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中心的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珲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珲春市水利局联系方式:电话:0433-7513093; 传真:04337513093;电子信箱:hcslj5525@126.com;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水利局政府信息网站内容建设,将“五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本单位能够主动公开的全部正式文件,依申请公开的正式文件全部以目录形式在网站上公开。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为保障信息时限要求,要求所有信息在成文20日内及时发布。发布的信息格式要符合规范要求,且内容需严谨、可读性强。2019年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主动发布信息98条,公开依申请公开目录信息47条。
(二) 回应关注热点情况
1.汛期,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开如何应对台风的具体措施,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热切关注问题,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2.通过12345热线平台,回复百姓关注热点信息15条。
(三)强化权力监督、推动决策和执行公开情况
1.2019年,我局将实施建设的珲春河重点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说明及报告在政府网站上进行第一次、第二次、报批稿三次公示;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珲春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草案)、《珲春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开《珲春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的起草说明。公开公示期间,收集广大社会的意见,不断进行分析、论证,进行调整。最终实施后,将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及参与权。
2.在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及中国采招网上公开招标、投标、中标等信息共计52条,公开采购信息3条,政府网站上公开采购明细16条,在政府网站公开百里珲春河、水水系连通、欢乐谷、农村饮水等重大项目介绍、实施进展等水利工程建设情况信息8条。
3.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关于珲春市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的答复1条,珲春市第十三届政协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的答复2条。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加大三大攻坚战的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两不愁,三保障”即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信息6条。其中,“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清单1条;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监督举报投诉信息1条;饮水项目实施进展3条;公开东西部扶贫项目内容、总投资、帮扶资金、实施单位主体、资金预算、项目评估效益等信息1条。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扶贫工作要点、方案、计划、总结及帮扶情况等信息7条。公开珲春河重点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绿盾点位整改销号资料等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信息6条。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销号、专项治理、冬春会战等方面信息11条。
2.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明细2条,公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记录等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信息3条。
3.财政信息公开。已在政府网站上公开2018年部门决算、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 |
-7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4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9 |
+42 |
2 |
|
行政强制 |
7 |
+2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2680.775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0 |
||
(七)总计 |
|
|
|
|
|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0 |
|
|
|
|
0 |
|
|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基层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的情况,不主动公开本单位涉及的政府信息,信息来源渠道单一。2020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调动基层的积极性,拓展信息来源的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首次修订,我局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保证质量。同时以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单位学习等形式开展多方面的宣传工作。保障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我局不断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利用电视、报纸、政务微信公众号、网络等不同类型媒体发布信息34条,进一步增加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3.公开责令停止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9条,责令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1条。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