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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旅游和服务业促进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21    点击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了群众办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在年初工作会议上对此项工作作出部署,并将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局先后制定了一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一是建立了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制度。将信息公开栏目细化到处室、责任到人;二是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经局领导和有关处室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三是建立对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考核制度。四是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所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数据均准确无误,未出现因政务信息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当而被群众投诉的事情。

(三)大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大力加强本局政务网站建设,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信息查询、监管动态、政策法规和行业聚焦等信息,开通了方便公众办事的网上办事、公众互动、公众服务等栏目,增加了报表、培训教材下载等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维护更新网站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在网站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概况信息、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办事指南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政务大厅”门户网站和本局政务网站发布。

2.新闻媒体和通信媒介。通过《图们江报》和《延边晨报》等栏目及时报道我局相关信息。同时,积极回复“百姓热线”。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2012年通过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100多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013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的信息服务。

                   

珲春市旅游和服务业促进局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