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珲春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7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珲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433-7513553。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完善领导机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按照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室负责人组成,并指定一名电子政务网络技术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做到重大事项按要求公开,一般事项及时公开,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入珲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QQ群,加强业务工作交流,平时工作中遇到问题马上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保证我局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工作政策性强,牵涉到千家万户,我局本着完善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按照市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并落实工作责任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对政策法规方面的内容进行长期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分工作阶段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数28条;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数36条;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的信息数3条;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数5;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数8;其他信息数88条。
  (三)公开的形式
  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平台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传播政府信息。
  1、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68条。
  2、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0条,发布信息数量6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网上互动不够常态化、对基层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指导不够有力等方面。
  针对存在的问题,2016年,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二是进一步办好局门户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我局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建设,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我局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三是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严格做好信息公开上报制度,并督促各科室规范上报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珲春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