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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旅游和服务业促进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3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珲春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珲办发),按照《关于2018年珲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文件精神,积极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形成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义问题和改进情况七个部分组成,采用数据截止到20181231日,电子版报告可在珲春示范区网政务公开栏下载。本年报由珲春市旅游和服务业促进局办公室负责,电话(传真)0433-7511273,地址:珲春市站前西街999号。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局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开。主要有办事指南—行政审批行为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实效和受理机构等;涉及行政执法有关规定的文件;我局的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群众办事和行政执法相关内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我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信息的提供,信息经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保不涉密、不泄密,我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了全部公开。

二、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

1.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业务工作分工落实政务信息责任分工,切实做好组织推动、指导监督、督促检查工作;

2.结合旅游局工作实际制订政务公开任务分工方案,将我局所涉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具体落实到科室及人员,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及时向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工作落实情况,按季度填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4.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边境旅游情况、旅行社设立、注销、分社情况等信息,引导消费升级;

5.按要求答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将办结情况向公众公示,全年共回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7条,满意度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自2014年以来,我局上传信息数逐年稳步增长。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涉及领导人员变动情况,机构职能设置情况,工作计划方案与总结报告,政务动态以及按照规定应公开的其他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活动、各项旅游工作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旅游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主要包括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内设机构、政务动态、行业监管、旅游业相关信息等。(201482条,201584条,201686条,201788条,2018103)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情况。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

    2.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1.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目标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进行月度督办、季度检查、半年考评小结、年终考核总结。

2.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通过网络、报刊、媒体、微信、微薄等形式,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3.继续深入开发完善“醉美珲春”旅游微信公众号,由专人负责管理和发布实时信息,更加贴近公众、贴近实际,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广大公众发布相关行业信息,使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以切实落实。


珲春市旅游和服务业促进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