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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5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主要包括: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学习、培训情况;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5年司法局共公开信息436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数32条;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数8条;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的信息数1条;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数3条;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数1条;其他信息数391
  (三)公开的形式
  1、通过珲春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发布信息数103条,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75条。
  2、通过珲春新闻、图们江报、延边晨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5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或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今年,信息工作存在着以下不足:有些科室处所对信息工作积极性不高,报送量相对较少;有的报送的质量不高,只是应付任务;有的报送的时效性不强,影响了及时采用;有的视觉太窄,只报送调解信息,其他有关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没有报送;还有许多本部门、本乡镇、本街道的工作重点、亮点没有报送。

  为此,2016年将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局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督导考核,提高信息工作在日常考核中的分值,调动各科(室)、处、所、中心的积极性。

    

  珲春市司法局

  201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