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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08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局自始至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计划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2016年我局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2016年我局召开1次关于政府信息写作方面的培训,全体干部积极参与,把政府信息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6年司法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6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12条;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12条;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3条;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248条。

  (三)公开的形式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68条,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着以下不足:有些科室处所对政府信息工作积极性不高,报送量相对较少;有的报送的质量不高,只是应付任务;有的报送的时效性不强,影响了及时公开;有的视觉太窄,只报送调解信息,其他有关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没有报送。

  有鉴于此,我局2017年将重点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局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督导考核,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日常考核中的分值,调动各科(室)、处、所、中心的积极性。

   

  珲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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