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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珲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nchun.gov.cn/)“年度报告”栏目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邮编:133300,电话:0433-817601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执行《条例》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完成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涉及各类文件通知、公共信息等,职业能力建设补贴人员公示40条,其他公示信息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以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标准化答复文书,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平台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
  (四)监督保障方面。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保密制度工作,凡是公开内容均通过保密审查登记,把好信息公开第一关。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进行公开,对为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本年度各种标准政策等进行及时公布,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为群众提供监督保障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公开信息不够全面,部分内容安排不当;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能全部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公开;三是对政策解读内容贯彻不够具体,解读形式较为单一。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公开人社业务的范围,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二是归整政府信息,定期查缺补漏,确保准确有效地完成政务公开信息,公众可以第一时间进行查看;三是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加大解读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