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珲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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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珲春市人社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紧贴人社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举措,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升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服务功能。市人社局坚持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常议常抓、抓实抓好。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及时调整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局一把手担任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经常性地研究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并结合不同时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分管领导能够定期听取汇报,指出努力方向,加强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指导。二是纳入年度计划。局机关及各局属单位坚持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年初召开的全市人社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提高人社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三是抓好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组织召开人社系统信息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及时传达培训班精神和有关政务公开知识。组织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各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素质。四是加强检查督导。强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意识,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纳入机关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对全市人社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使全市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做到统一规范、信息畅通、上下联动。
(二)完善制度举措,聚焦政策落实。市人社系统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取得扎实成效。一是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市人社系统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2019年,市人社系统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达66条,涉及机构设置、财政经费、人社信息、就业社保信息发布等民生热点内容。同时,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申请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市人社系统高度重视政策宣传时效性、广泛性,做到第一时间转发政策文件,全媒体进行政策解读。通过12345市长热线、百姓热线、民生热线及时答复处理各类舆情信息94次,满意率排名全市前列。
(三)紧贴人社职责,突出公开重点。市人社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重点公开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一是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公开。市人社系统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要点台账,严格按照方案和台账要求,组织实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务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布。及时公开社保降费和稳岗补贴相关政策,通过降费、补贴方式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岗位,激发企业活力。二是抓好人社系统业务工作相关信息公开。人社系统通过新闻媒体、珲春就业创业和珲春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措施、效果,相关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扶持对象、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信息、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岗位供求信息等就业创业信息;事业单位招聘等人事人才建设信息;信息化建设、劳动关系等信息。三是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全面深化网络公开内容,加大网络公开容量,实行实体政务服务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科学设置网络公开栏目,方便网络查阅内容,全力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服务网络。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公开人社领域各类服务信息。自觉接受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不断提高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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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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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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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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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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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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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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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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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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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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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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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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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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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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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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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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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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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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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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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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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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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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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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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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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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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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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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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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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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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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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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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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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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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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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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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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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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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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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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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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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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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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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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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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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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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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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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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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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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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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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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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几个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部分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工作标准还不够高。三是因资金与人员有限,进行信息公开的专业力量有待加强。
下一步,市人社系统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举措,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不断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三是配齐配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