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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26    点击数: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去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市民可通过珲春政府门户网站民政局网页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查阅我局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1年度共备案各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条,全年未发生关于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局2011年度未发生此类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二是政务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为此,我局落实以下工作:1、继续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及关键部位的政务公开。将市民关心的重点、热点事项主动告知,并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民政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作为提高民政部门行政能力和规范服务的有效途径。2、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目标。在做好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对局属单位的监督,指导各单位做好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工作信息的公开,保障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3、继续搞好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加大对内宣传力度,增强局系统全体职工的公开意识,使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将民政工作的各项最新进展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4、努力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大对局公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增强政务公开政策的界限的把握,做到公开与不公开内外有别,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规定。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将政务公开纳入民政的常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