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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13    点击数:

2016年,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依据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珲政办发〔2016〕52号)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公布各类政务信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落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以更好地指导下一阶段工作,现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领导体制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三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共计18人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内容、各项机制、工作要求、责任区分和奖励处罚等相关事项,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项制度,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方向明确、任务明晰、机制健全、责任具体。

(二)工作机制情况

领导小组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内容要求,充分完善了各项机制并抓好落实。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了我局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序,明确了依法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答复时间及方式等。三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机制。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通过媒体发布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把具体责任明确到个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出现问题的,将追究其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三)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

领导小组在学习上级精神、研究本级任务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并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年度工作任务部署,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科学、总结深入、措施具体。工作中,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项工作会议,学习上级精神,梳理工作成果,研究分析问题,剖析产生原因,制定下步措施,并由专人进行记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有序、内容充分、成效明显。

(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情况

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为加强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系统建设,健全行政权力清单的法律依据、运行流程及监督方式,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梳理各项行政职权、法律依据,编制《珲春市民政局权力清单》、《珲春市民政局责任清单》、《珲春市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清单中逐一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服务指南,已于2016年11月,报至政务公开大厅,以方便广大群众办事,受到群众认可。

人事任免提拔工作。在开展人事任免提拔工作中,按照工作流程,对拟提拔、拟任人选采取政务公开信息栏进行公开公示。

换届选举工作。我市村民委员会第十次换届选举工作自1月29日全面启动,到4月29日基本结束,历时3个月,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各项任务。各乡镇按照市里精神,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我市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作用,采取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致全体参选村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意义和法律知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特别还向全市各乡(镇)机关干部、市包保单位和广大村民,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吉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印发法律法规宣传单近6万份,选举工作指南800册。使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候选人的条件以及参选村民资格等问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在办公楼设立党务政务业务公开栏、公示栏和办事指南,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在民政局网站设立了“民政公开”专栏,全年共发布信息162条,及时在珲春市政务大厅网站平台公开信息,全年共报送信息86条,切实做到了党务、政务、财务和重大事项全公开。2016年低保救助标准于年初在珲春电视台、《图们江报》上进行了公开;针对低保和特困人员方面,在各村委会、居委会信息公告栏上公开低保对象基本信息,救助标准等情况;在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方面,坚持“即申请即公示”原则,在社区、村委会公示栏内及时公示救助对象基本信息等;积极开展低保对象信息永久性公示,今年下半年,在靖和街进行试点,争取明年上半年在全市铺开。截止2016年年末,公开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供养等政策及相关信息5条,公示城乡低保对象11139户、14892人,公示临时救助对象557户、1094人次。在减灾救灾方面,今年我局将全市“狮子山”台风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及时报至市宣传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193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数9条;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数2条;涉及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的信息数3条;涉及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赠等款物情况的信息数7条;其他政务动态信息数172条。

(三)公开的形式

所有信息通过网站、电视、报刊、微信平台进行公开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民政局共受理1件依申请公开,申请人为当面申请,我局受理后,同意公开,并已按时办结。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民政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民政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自查情况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工作认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缺乏工作经验、信息清理困难较大等问题。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根据上级要求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充实专职人员,局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公开权利人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开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新局面。

      珲春市民政局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