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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8    点击数:

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珲春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珲春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方式:0433-7512356,传真:0433-7512356,邮编:133300,地址:珲春市春光西街540号。

一、基本工作情况

1.努力做好预决算公开

根据上级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第一时间与宣传部联系,将我局的部门预算及时上报,由市里统一汇总后,在珲春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推进扶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全年积极组织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开展宣传工作。出台了《民政局政务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途径、要求、被采用数量、注意事项和奖惩措施,解决了信息报送执纪不严的问题。

1)推进扶贫信息公开

珲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强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落实。一是提高低保标准。今年8月,将城镇低保标准由550元/人.月提高至570元/人.月,达到2017年我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7.8%。将农村低保标准由3700元/人.年提高至3960元/人.年,高于我省扶贫指导标准3600元/人.年。二是完成人口比对。完成了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比对工作,每季度通过身份信息逐户核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是及时跟进救助。利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资助特困供养、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15年10月出台《珲春市城乡救助实施意见》以来,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实现了应救尽救。我局及时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扶贫办。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为推进社会救助政务信息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在城乡低保方面,在全市13个乡镇(街道),121个行政村、31个社区分别设立城乡低保对象公示栏。将低保家庭的保障编号、户主姓名、保障人口、保障金额等情况及社会救助服务电话实行长期公示;在医疗、临时救助方面,在乡镇街道对医疗、临时救助初审阶段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在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阳光化、透明化”,同时将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截止12月末,社会救助管理站共救助91人,且信息和身体特征已全部录入到全国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10月末,通过珲春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各项政务信息21条。各类网上答复22条。在全市121个行政村、31个社区设立了“城乡低保对象永久性公示栏”,将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信息进行永久性公示,城镇低保信息每月更新一次,农村低保信息每季度更新一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及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8年,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相关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各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对信息的提供不够主动、积极;信息的质量不够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领导,强化认识。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对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2.吃透相关政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珲春市民政局

   20193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