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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月1日到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241231日,珲春市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60条。

  珲春市教育局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推进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主要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信息。并充分利用延边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平台、图们江新闻网,围绕招生、教师招考、教育收费、开辅导班、助学金等提出的全部问题诉求,均已向市民回复。教育热线0433-7551644收到反映有关问题全部第一时间接听并回复,回复率100%截至20241231日,延边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平台、接诉即办平台共计49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4年,珲春市教育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报告。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切实注重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严格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发布信息,坚决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保障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发布;二是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认真梳理义务教育领域的标准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三是及时做好相关栏目信息更新,做到有信息立即更新,注重时效性。

  (四)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巡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完整、准确、及时。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配备和相关保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珲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增强便民信息服务功能,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珲春市教育局在开展信息公开过程中,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项工作。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形式单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文字为主,没有及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视频化或图片化处理,信息公开形式不生动。二是教育基层单位公开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四是政策解读还需提升吸引力和亲和力。 

  总之,市教育局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教育局整体工作当中,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推进建立长效机制,不断规范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珲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nchun.gov.cn/)“年度报告”栏目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教育联系(地址: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新政务中心十二楼,邮编:130000,电话:0433-7514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