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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珲春市教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12月31日。珲春市教育局联系方式:电话:0433-7551644;传真:0433-7520059;电子信箱:hcfazhike@163.com。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新政务中心十二楼。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教育局确定法制科作为全市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办公室、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从组织上、制度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全面地贯彻落实。

(二)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

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外,全部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推动重点领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置于阳光下规范运作。2021年我局全面推行中小学《“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工作方案》《珲春市城区学校学区划分》《珲春市具备合法班学习之幼儿园公告》《全市小学一年级招生规则《珲春市2021年高(中)考工作实施方案、学校招生工作计划、程序、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为广大群众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提升了我们的服务效率。

教育局坚持开展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的专项督导评估工作,对学校的办学行为、工作落实情况、校园周边安全情况、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进行全面的检查治理和专项治理。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效能。

(三)完善流程,优质服务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努力实现我市“只跑一次”改革,教育局梳理出权力清单46项,政务服务事项37项,在确保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努力实现“只跑一次”。为规范审批程序、科学制定审批流程,教育局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立一个教育服务窗口,凡经教育局窗口受理的业务,都要通过窗口初审、分管部门办理,细化职责分工。通过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保证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便捷,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提升了人民的幸福感。

2021年,在延边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平台图们江新闻网,围绕招生、教师招考、教育收费、开辅导班、助学金等提出的全部问题诉求,均已向市民回复。教育热线0433-7551644收到反映有关问题全部第一时间接听并回复,回复率100%。截至202112月31日,延边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平台共计328条、图们江新闻网共计14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珲春市教育局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推进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梳理、编制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我市教育实际,于2021720日制定《珲春市教育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并于721日召开全系统科室长和局直单位一把手会议,协调和布置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目录梳理相关要求,将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照科室工作职能细化分工,由法制科牵头,归纳全系统数据汇总工作和上报。截至822日,全部梳理编制完毕,义务教育领域政务信息一级事项10个,二级事项33个(含政数1个)

3.按要求在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后台管理系统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网)、延边州政府网站集约化统一管理平台(信息公开网)教育政务信息(内网),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72条。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21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共发布608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够全面,需进一步完善和进步。

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营造政务公开。

二是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和完善,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

是进一步做好网站管理,及时发布信息,确保本部门信息公开质量,提高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