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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教育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22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珲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现将2010年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予以报告。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个方面的内容。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基本工作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珲春市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7551644,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务信息公开。2010年,我局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务信息26条,这些政务信息的公开,大大方便了群众了解党的惠民政策、快捷办理相关业务。

2、受理网上咨询、投诉、建议情况。网上投诉、咨询、建议是教育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组织群众上网查询,对于群众在网上的投诉、咨询、建议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调查、核实和答复。2010年,我们共收到群众网上投诉、咨询、建议36条,网上回复率达100%。

3、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教育局政务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链接,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公开《目录》、《指南》和信息内容,并接受搜索和下载;在教育局政务网站上增加了便民服务专栏,在网站上粘贴“依申请公开表格”以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随时提出申请。同时,我们还编制相应便民办事流程图对外进行公布,方便群众咨询办事。

4、报送及时,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教育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向社会公开非涉密信息,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坚持全面公开、深度公开:一是对外公开各科室办事人员职责、姓名。二是公开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程序、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三是对内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重大事项、干部考核与任免、奖惩等情况;四是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截至2010年底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1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度未有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及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收费金额。

六、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局按照上级部署,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政务信息公开总体状况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突出表现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

七、2011年工作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教育局将坚决贯彻实施信息督察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台帐登记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进行检查和通报,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

2、加强人力和资金投入,保证网络高效运行、保证信息安全。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营造公开透明的工作环境,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真正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