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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教育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20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珲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现将2011年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予以报告。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保密审查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1111日至1231日。

一、概述

2011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做好了相关工作。一年来,我局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组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加快局网站建设,及时在网上发布主动公开信息,促进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专门召开了各科室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全局各科室、所有工作人员要把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制度规定,制定了珲春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和制度,用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各科室具体落实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并由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复审后,由法制科进行公布。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方便广大群众及时准确地知晓或获取相关信息。主要方式和途径有:

1. 珲春教育信息资源网和珲春市教育局网站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

2. 在对外公开栏中公开局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服务承诺。

3. 在法制科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337551644),方便群众深入了解我局的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 利用对外公示栏公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和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根据我局所履行的政府职能,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适当平衡,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市教育工作情况。

受理网上咨询、投诉、建议情况。网上投诉、咨询、建议是教育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对于群众在网上的投诉、咨询、建议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调查、核实和答复。2011年,我们共收到群众网上投诉、咨询、建议180条,网上回复率达100%。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但已做好了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一切准备。

六、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七、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八、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新工作,更是长期性工作,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力求取得更大的进步。

 

文档附件:

2011年珲春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