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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珲春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1231日。电子版可在珲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unchun.gov.cn/hcszfxxgkw/cyqzf_7267/ndbg/2020n/)查询。珲春市公安局联系方式:电话:0433-7714050; 传真:0433-7714050;电子信箱:hcgaxsb@163.com;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渤海东大街239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珲春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中央、省、市等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且严格按照《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0】3号)和《延边州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2020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延州政公组【2020】2号)、《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珲政公组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方案聚焦主题主线,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影响力公信力,有效促进全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和工作规范性。

(一)主动公开方面。市公安局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和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围绕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六稳”“六保”和疫情防控等重点民生领域,利用各类专业化平台,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2020年,市公安局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系列新媒体等平台对外发布警务信息1263篇;截止12月31日,在珲春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机构设置1条、工作动态19条、通知公告54条、政策文件4条、政策解读2条、部门预决算公开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为致力高效透明全面为民服务,打造公安机关对外传播与服务窗口,市公安局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珲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须知》,并在政务网站进行了公开,设置专门科室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制作《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须知》宣传挂报张贴至政务大厅公安窗口及公安分厅窗口进行公示。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更加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执法,市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等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公安局党委集体重温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听取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充分发挥示范促学的作用,有效带动和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部门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更新19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更加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珲春市公安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把握着重点,分步骤,贯穿各方面,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四)平台建设方面。市公安局深入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账号专项梳理排查,规范全市公安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持续推进备案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大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维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新媒体运维,多层次多方面多途径拓展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优化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矩阵,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认可度,打造全面、权威和高效的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依托珲春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听取群众对全市公安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参与吉林省政务服务网、吉林“互联网+公安”、12345热线平台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3

-172

5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58

1354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138

4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

+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3、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
    4、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3、尽量将不涉及工作秘密或不需要保密的信息公开。
    4、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公开政府信息,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有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珲春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