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珲春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5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止),现予以发布。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珲春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3-7714112,传真:0433-7714072,邮编:133300,地址:珲春市站前东大街2399号珲春市公安局。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8年,珲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文件精神,按照珲春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办发〔2018〕36号)、《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珲春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2018〕30号)规划落实我局政务公开建设,全力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能力水平,不断推进公安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深化改革方面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1)我局向珲春示范区网全面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内容,对已公开的清单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悉和监督,严禁清单之外审批。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2)我局按照省厅、州局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本局监管事项。在珲春公安公众服务网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并在国家启用公示系统上传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计划表。并在信用吉林办公平台、珲春示范区网站及时公开我局的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双公示”内容。

   3.推动政务服务公开

   (3)我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对接市政府做好珲春公共服务网网上办事建设工作,确保网上办事服务的正常运转。同时,利用“珲春公安”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推广网上办事平台,有效提高群众知悉率、使用率。

   (4)市外迁入人员的相关政策及所需材料已通过“互联网+公安”服务平台向社会大众公布,并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预约。同时,市局办证大厅也通过LED大屏幕实时向群众宣传迁移落户的相关手续。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设专人负责答复咨询。

   (5)珲春市公安局派出所工作大队深入调研户籍管理业务,创新工作机制。在和省厅户籍总队多次申请后,第一个取得县级公安机关居住证制证权限,又本着“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的原则,将居住证签注权限下放到市区派出所,并为派出所采购了居住证签注仪器,极大的方便的群众。为创新公安户籍服务模式,启动了全州首家“互联网+公安户籍管理”模式,在市区中心的新安派出所启用“身份证自助办理一体机”,24小时为群众服务,有效地节省办证时间。

  (二)助推经济发展方面

   (6)我局交警车驾管大厅启用“智能自助服务区”交警办证所需照片免费照相服务,达到多项车驾管业务的直通办理,大量业务得到分流办事环境体验度显著提升并通过公众服务网和新兴媒体加大宣传。

   

   (7)我局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在政务公开网上发放公告,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业务。

   

  (8)开启公安局政务分厅午间不间断服务。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窗口工作效率,有效节省企业群众办事成本,公安分厅各窗口部门在工作日设立午间值班服务岗,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不间断”服务,全年工作时间固定为08:30-16:00。

  (三)改善民生方面

  9)建立扶贫工作小组。以党员领导干部为主体,与上述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一对一帮扶。按照每个贫困人口的实际困难和致贫原因不同,对不同致贫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扶贫措施,因人因户施策,真正做到精准扶贫。

  10)继续推进黄牛养殖项目扶贫。年初,珲春市公安局党组成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全浩代表局党组为明新村黄牛养殖项目送去扶贫资金,为黄牛养殖项目增加后劲,确保养殖项目可持续发展。2018年3月份至今,公安局投资饲养的扶贫黄牛已有多头产仔,为扶贫经济增长贡献了力量市局为明新村贫困户送去鸡雏、鹅雏让贫困户绿色饲养,待鸡雏、鹅雏长大后,发动全局人员收购,既增加了贫困户的收入,又让员工吃上了放心的、绿色的禽蛋、禽肉。

  11)改善贫困村医疗卫生条件和业余文化生活改善明新村群众医疗条件和业余文化生活,珲春市公安局又筹集资金帮助明新村新建一个卫生所一个门球场,保障了村民病有所医,乐有所处,极大地丰富了明新村村民业余文化生活。

    

  (四)政府自身建设方面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12)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重大决策行为,积极推进决策完善重大决策机制,促进公安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13)全市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并通过珲春示范区网及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加强公开宣传。

  (五)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方面

   1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珲春市公安局2018年百姓热线及民声热线共回应百姓关切问题127件,其中百姓热线27件,民生热线100件(公安局22件,公安局交警大队78件),在群众提出问题后,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及时回应。

   15)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围绕市人大第二次会议提出涉及治安、交通的7条建议,均予以答复并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整改办法。

  (六)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方面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16)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积极开展110宣传日、经侦宣传日、禁毒宣传日等公安主题节日警民活动和在线访谈、网络问政等网络活动,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17)今年以来,积极开展警营开放系列主题活动、“珲春市第二幼儿园走进警营活动”、“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活动、“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和“全民禁毒宣传”系列活动等公安主题节日警民活动。

   18)我局严格按照省、州、市规范化要求,政府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珲春示范区网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7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公安宣传平台发布各类警务信息1100余条。

   

   

  珲春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总数2013年——2018年数据统计图

   

                                                        

         

  珲春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图

   

  (二)规范我局公文向信息查阅利用中心归档工作。整理2018年公安局制发的政府和部门文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办案规定、个人隐私外,一切政务信息,政务活动,政务行为过程、程序和结果都予以公开。将我局不涉密的制发文件向信息查阅利用中心报送归档,至今共向信息查阅利用中心报送我局制发公文24份,其中2018年度文件15份、2017年文件9份。  

  (三)公开的形式

  通过珲春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hunchunnet.com/category/33/)全面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1、向政府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07条

  2、向广播、报纸、出租车IED屏幕宣传公安消息。

  3、公安局设立微信公众号,局属各部门也对应设立相应公众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接到在政府信息网要求依申请公开申请件3件,全部是网上申请,都已及时进行了答复。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内容深度不够;二是有些规章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公示的形式和内容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更新、充实。针对存在的问题,2019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打造公开透明的工作环境,保证网络信息安全。

   

  珲春市公安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