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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珲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nchun.gov.cn/)“年度报告”栏目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自然资源联系(地址:珲春市龙源东街东关路1066号,邮编:130000,电话:0433-751316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执行《条例》要求,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

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珲春市自然资源局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有关科室负责人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公开内容中第(五)项的行政许可数量,我局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开的行政许可数量为131条。第(六)项的行政处罚数量为2条,行政强制数量为0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其中2条为信函方式提交申请,49条为当面申请,其申请公开内容涉及土地属性、土地征收情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划设计图等。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在已答复的信息中,属于予以公开43(包含上年结转2件“部分公开”3件,“未能提供相关政府信息”0件(其中“非依申请公开信息范畴”的0件),“无法提供”3件(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2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的1件),其他处理2件(其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2件),“征求第三方意见、延期答复”的情况存在。

(三)平台建设方面。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已全部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要求设立:珲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包括我局的机关简介、权责事项、财政预决算、政策法规、城乡规划、土地征收、公共资源配置、综合政务(其他),以上内容已全部按要求完成上传。

(四)监督保障方面。珲春市自然资源局为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保密制度工作,规范局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珲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做到有效甄别、规范运作。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8.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0

0

0

3

7

5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5

0

0

0

3

5

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1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3

0

0

0

3

7

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和指导;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总之,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和落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务新媒体方面:珲春市自然资源局20231月至12月31日,政策法规科在“延边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平台”上共回复百姓提出的热线工单280件次;不动产登记中心“传统媒体”上公布的遗失公告等信息389件次;林权公告46件次、宅基地公告126件次“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统计系统平台”上报数据12条;利用科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公布的挂牌公告信息30件次,划拨公示37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