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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珲春自然资源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http://www.hunchun.gov.cn/hcszfxxgkw/cyqzf_7267/ndbg/2021j/)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珲春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办联系。咨询电话:0433-7513900;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邮编:133300。

一、总体情况

(一)珲春市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珲春市自然资源局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有关科室负责人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公开内容中第(五)项的行政许可数量,我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开的行政许可量为77条。第(六)项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为0条。

(二)珲春市自然资源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1月1日至2022年1231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条,其中1条为信函方式提交申请,35条为当面申请,其申请公开内容涉及土地属性、土地征收情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划设计图等。我局及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其中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在已答复的信息中,属于“信息可公开”的26件,“部分公开”0件,“未能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的0件(其中“非依申请公开信息范畴”的0件),其他处理7件(其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4件,涉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的3件),“征求第三方意见、延期答复”的情况存在。我局今年“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珲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已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内容:珲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包括我局的机关简介、权责事项、财政预决算、政策法规、城乡规划、土地征收、公共资源配置、综合政务(其他)已全部按要求完成上传。

珲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结合《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制定2022年珲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并根据分工方案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珲春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1月至12月31日,政策法规科在“延边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平台”上共回复百姓提出的热线工单134件次;不动产在“传统媒体”上公布的遗失公告等信息208条;在“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统计系统平台”上报数据12条;矿产科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上报公布信息9件次;利用科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公布的挂牌公告信息340件次;在“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公布的行政许可共77条;在“珲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0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4

0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平台系统方面:我局接入的业务应用常用的平台系统7个,日常工作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各平台信息共享困难,重复建设,雷同业务信息重复填报,部分系统平台操作不顺畅并频繁升级,或是部分数据上传困难,造成延迟上报,其中尤以信用综合系统平台(双公示系统)存在的问题居多。

(二)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成有赖于全局各相关科室的紧密配合,在信息公开公布方面有时存在滞后现象。

改进措施:各系统平台我局只是接入端口或是在互联网上填报,因此在改进上传失败造成迟报、延报方面无能为力。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信息公布标准,确保信息在公布时效内公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