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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管理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28    点击数:

  按照《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珲政公开办发【20092号)的要求,我办就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现就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强化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是扎实推进办事公开,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服务为民,对此我们认真学习统一思想,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任范炜同志任组长,副主任金文胜同志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两人具体负责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制定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考核方法等,把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扩大到了基层规划院,档案馆,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落到实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在全局形成了领导重视、科室负责、专人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按照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利用政府网站公开工作的力度,除抓好网站栏目的日常维护外,着重从加强批前公示、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丰富网站内容、加强互动交流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2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00条。涉及面广,内容全,公示及时有效。

  (二)其它方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除了利用政府网站外,还以新闻媒体发布、公开栏、资料查询和现场公示等方式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放办事指南,公开办事时限,还将行政许可决定、项目办理情况进行了公开,使建设单位随时了解项目受理与审批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对违纪违规情况的公示

  全市在2012年建设领域项目多,范围广,相关问题多的情况。我局成立相关科室进行处理,加大了对违纪违规情况的公示,在报送相关部门后,对问题处理进行公示。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城乡规划公示工作

  2012年,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我局重点加强了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工作,组织公布规划方案、规划设计条件、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批前公示,并通过现场及固定场所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提高了建设项目审批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贯彻了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指导思想,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 加强信息平台互动

  2012年,我局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平台的信息互动功能,积极解答市民问题,对全市规划做到百姓先知,做到一系列政府信息透明度,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访办公室,做到问题处理,处理公示,让百姓明白规划问题的处理结果。

  (三) 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公开工作

  强化内部相关机制的公开。今年将局干部职工考核、奖惩、任免情况、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各项工作措施、方案、工作制度、纪律、廉洁自律情况、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等及时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公布或张榜公示。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一是向部门单位、建筑商和来办事人员发放软环境建设征求意见表,征求对规划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分类进行了整改;二是向社会聘请监督员,来监督指导规划局的工作;三是结合“五五”普法教育活动和宣传贯彻落实新的《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为契机,开展规划学习研讨会,并制作了展板,设立了规划管理咨询台,强化了规划法规、规划条例的宣传,深化了宣传效果,有力的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2013年工作打算

  2013年,为实现我局全面建设一流规划局的奋斗目标,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珲春规划网站维护管理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好规划网站内容,力求网站新颖内容丰富。

  (二)完善城乡规划公示工作。今年我局将在继续做好公示工作的前提下,加强规范管理,规范城市规划的行政行为。

  (三)坚持信息公开服务创新。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我局还要努力探索信息公开服务新思路,坚持不断创新,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城乡规划信息服务。

  (四)增加公示透明度,对公民关心的信息加大公示力度,加大宣传工作。让全市人民更加的认识规划,了解规划。

  珲春市规划管理办公室

  201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