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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粮食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7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主要包括: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公开办成员,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副局长负责局系统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明确专人负责抓的局面。

    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解决政务公开过程中遇见的问题和难点,点评存在的不足,落实责任和分工。同步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狠抓落实,全面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       

一是加强与核心业务相结合。除涉密不宜公开的业务外,我局所有的业务都必须上网,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尤其是一些核心业务,群众关注高、牵涉利益多的。我局更加慎重,加大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全年共公开政务信息119条。如粮食收购资格审批条件和流程等。从运行的效果和群众的反应来看,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支持。

二是加强与内部事务管理相结合。我局的一些重大决策情况,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等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内部财务开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资调整、年终考核及奖惩、评选先进等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的内容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简介、便于操作”的原则逐一在网上公开,接受监督。

三、加强审核,严防失泄密案件的发生。我局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同时,也时刻注重安全保密工作,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没有发生一起因信息公开导致失泄密案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由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对应公开信息的内容进行审核,重要事项需报局领导审批。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全年共公开政务信息119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7条;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1数;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的信息条;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0条;其他信息110条。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19条。

2、通过政府公报或其他种类公报发布信息0条。

3、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发布信息数量0

4、其他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或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15年,我局将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入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特点、规律和趋势,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完成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力争明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