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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财政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26    点击数:
     2011年,我局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机关的工作部署,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为重点,以“理财为民,文明服务“为目标,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高效的服务机制,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定目标,明确责任,细化分工
    我局对创建“服务型机关”工作十分重视,按照“理财为民 文明服务”的总体工作要求,为工作的对创建“服务型机关”工作提出的各项任务,进行了逐项研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立了“文明诚信创优质,提高档次创品牌,廉洁高效创一流”的工作指导思想,加强和健全创建服务型机关的组织机构,党办负责组织服务方案的落实。继续深入推广我局三创六型总体工作目标,全力打造一个政治过硬、廉洁高效、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升财政局优质服务的整体水平。我们根据创建“服务型机关”工作的要求,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分解,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实现了任务分解到科,责任落实到人,目标确定到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推行创建“服务型机关”工作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打造优质诚信、服务一流的财政局品牌
     为了抓好我局创建“服务型机关”工作,不断提高财政队伍的素质,我们突出抓好“执政能力”这一主题。
我局突出“执政能力”这一主题,就是紧紧围绕“执政能力”这个主题谋划全局工作,把提高执政能力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全局工作始终,做到前进有方向,行动有目标,工作有成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利益,实现市委确定的“增强四个意识,发挥两个作用”(即增强党员意识、执政意识、先进意识、服务意识;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的目标。同时,服务大局,加快我市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与“三创、四对”机关创建活动紧密结合;与推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以教育活动促进各项工作,以工作成果检验教育活动成效,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强化“学习型 、服务型” 机关的创建活动
    (1)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以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重点,积极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树立新的学习理念,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拓宽学习领域和学习内容,在以理论学习为根本、业务学习为重点的基础上,有计划、系统地对外语、计算机、法律、行政管理等公用和技能性知识进行学习掌握。
    (2)全力打造“服务型”队伍。积极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和财政局制定的“廉政制度七严禁”、“考勤制度八不准”、“行为规范九必须”,杜绝职责不清、推诿扯皮、效率不高、弄权勒卡、中梗阻、不作为、乱作为和极端不负责任等现象的发生,全面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力打造适合财政发展的社会环境、法制环境、人文环境。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专题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州、市委的要求,抓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觉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以队伍建设为载体,提高队伍的服务规范
    按照我局建设复合型财政机关的总体要求,利用一年时间,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廉洁、高效、务实、和谐的财政机关。
    1、仪表端庄、大方,佩带胸卡,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穿背心、拖鞋,不准穿奇装异服。男同志按规定佩扎领带,不准戴项链;女同志不准带手链、脚链、耳坠,保持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2、工作场所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灰尘杂物,办公桌面摆放整齐,文件柜顶无灰尘丝网,保持财政机关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
    3、要文明办公,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对前来办事的人民群众要做到“六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暖心、一腔热情接待、一身正气办事、一句好话送行”。应办的事主动办,不拖不卡不摆架子,接待来访人员时,要主动请坐,交谈时停止手头工作,耐心听取并解答。接电话要热情、规范、客气、耐心听取并解答。坚决克服和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的衙门作风。来访或前来办事人员要找的领导不在时要留言转告,对有疑难问题的,要做到百问不厌,耐心解释,妥善解决,决不允许因工作态度粗暴、蛮横,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行为,体现财政干部的良好素质。
    4、认真履行科室职责,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勤制度八不准,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出现空岗。同时建立健全各科室来文登记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职能,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做到“人人都有责任事,事事都有责任人”。
    5、在具体工作程序中,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同岗替代制、执法公示制,否定说明制,政府采购项目质量回访制。
    6、对举报市内违反财经法规的案件,有关科室要在一周内进行审查,30天内将审查结果通知举报人。
    7、坚持按照公开、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在接收行政复议案件5日内进行审查,60日内下达行政复议案件决定书。
    8、对举报财政机关干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30日内反馈举报人,对来信来访案件要做到件件在落实、事事有回音。
    9、各科室每周上一次市政府网站和延边信息港,对涉及我局的投诉要及时上报局长,并在一周内作出答复。
    10、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于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因违反上述规定而被投诉或被媒体暴光的,第一次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第二次停止工作反省两个月,第三次开除财政队伍。
    11、评比总结。就各科室的表现,每年进行一次评比,通过民主评议和局长办公会讨论,选出两个优秀服务科室(组),并在职工大会上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比创新、讲贡献,争一流,做表率活动
    我局通过积极有效的活动,实现了全面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了财政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了财政机关在群众中的威信,提高了机关党员的先进性。
  珲春市财政局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