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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6    点击数:
      珲春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延边州委、州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811日起,20181231日止。电子版可在珲春示范区网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珲春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珲春市西街1639号;邮编:133300;电话:0433-7569911;传真0433-7569911)。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是落实责任。建立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抓督促协调落实、党办负责协调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全面配合的管理体制。二是完善制度。结合信息公开条例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定和规定,规范了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运行管理,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考评标准等。三是严格考核。建立了新闻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信息公开纳入各科室年度综合工作目标,及时跟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避免信息公开流于形式,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三是公开预决算信息。是公开权力运行。进一步梳理完善了权力事项,将全部权力事项、工作规则、流程图通过局网站向公众公开。五是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并更新各类政务信息,为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提供了大量财政工作相关信息。六是强化与媒体沟通。加强与媒体联系,由局新闻发言人和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向媒体公开财政政策调整、收支执行动态、惠民资金投向等重点、热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条,其中,涉及政策法规类信息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行政权力信息条;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信息条;政务动态条;其他信息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

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政府的各项要求和目标,找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切入点,寻求新突破。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一套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法违纪有追究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与保密原则的关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突出公开重点。将财政收支、民生资金、转移支付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数据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栏目内容的建设,并对部门预算公开进行细化,扩大公开范围。三是丰富公开方式。以财政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公开政务信息、发布财政法规、解答公众咨询。四是提高公开实效。在现有公开内容的基础上,以官方网站为主平台,丰富公开载体,并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珲春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