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承担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3),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三)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仍比较突出。城市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仍然突出。珲春市垃圾处理场防渗膜破损,垃圾渗滤液由截洪沟排入外环境,并且已对地下水造成了污染。
责任单位: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整改目标:1.完成渗滤液车间提标改造;2.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并对撕裂防渗膜进行修补。
整改时限: 2020年12月底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
针对珲春市城市垃圾填埋场出现的渗滤液泄漏问题,为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近期及远期的治理、解决方案,并积极推动方案的实施,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已完成污染情况及污染原因确认、污染范围检测、应急预案编制。渗滤液车间更新设备完成安装,正在进行调试。应急池主体完成,正在铺设管网。
(一)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渗滤液车间处理扩能,正式运行。
(二)2018年12月底渗滤液应急池主体建设完成。
(三)2019年11月开展防渗层修补前期工作。并对填埋区的渗漏点进行排查整治。
防渗层修补。
完成情况
1.2018年,投资1058.6万元对渗滤液车间处理设备实施更新改造,12月末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入使用,2019年底已将积存渗滤液全部处理完成。
2.2018年12月渗滤液应急池主体建设完成,投入使用。
3.针对“防渗膜破损,出现的渗滤液渗漏的问题。”积极开展了污染原因鉴定、污染范围检测,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和渗滤液应急池建设。并将污染的水体收集到应急池,再回灌到垃圾场填埋区,经过填埋区厌氧发酵、生物菌消耗后进入污水处理车间处理,对外部环境不造成污染。
4.通过对多家环保企业的治理方案进行比选,2020年6月12日垃圾处理场治理方案经市政府党组会议审议通过,采用“分区治理修复”的方式进行治理修复。中标企业于9月1日进场施工,通过对治理区域垃圾堆体开挖清理后,排查出2处漏点,将破损防渗膜进行了清理。完成了导气井、分区坝修筑、地下水导排层建设和边坡防护,并对治理区域重新铺设防渗膜,完成了防渗膜的修复工作。
5.通过建立完备的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并委托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定期开展垃圾处理厂渗滤液检测,确保渗滤液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长效管理机制。
公示媒体:珲春示范区网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6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7511747
联系地址:珲春市西滨河南街974号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