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珲春市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强权责事项动态管理,推动各部门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根据《吉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办法(试行)》《吉林省政务服务事项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过认真研究梳理和严格审核,共保留行政职权3561项、政务服务事项1444项,现将《珲春市权力清单(2020版)》《珲春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珲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