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按照省州饮用水源地三年共建行动方案和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珲春市实际,编制了《珲春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为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珲春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现对方案内容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时间: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21日
意见受理邮箱:hcsyysy@163.com
附件:2020年珲春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doc
珲春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