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人民政府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吉环土壤字〔2019〕14号)要求,按照规定程序编制完成了珲春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为有效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珲春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现对规划内容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时间: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21日
意见受理邮箱:7529456@163.com
附件:新珲春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文本7.24.docx
附件:珲春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附图.doc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