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471、679号)文件要求,为保证珲春市珲春河重点段治理工程顺利实施,现成立珲春市珲春河重点段治理工程征地移民安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吉锋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刘林波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吕家志 市水利局局长
金 勋 市财政局局长
陈 铁 市发改局局长
董永利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崔珍哲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凤翔 市林业局局长
李永泽 市司法局局长
徐 铭 板石镇政府镇长
郑武光 哈达门乡乡长
梁永哲 马川子乡乡长
池 宏 市信访局副局长
王兆羽 市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吕家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工作时由水利局代章。领导小组除市级领导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