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目标,市政府对各部门上报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形成了第二批《珲春市“只跑一次”事项清单》(279项),经市政府第十八届十次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即日起,公布的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群众和企业全程“只跑一次”。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落实,确保第二批珲春市“只跑一次”事项清单落到实处。
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