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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时间:2019-12-02 作者:
    珲春市司法局

    主要职责:

    1. 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 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3. 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4. 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5. 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 对全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7. 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经济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对公证机构、公证员进行监督、指导。
    8.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系统的干部工作。

    机构设置:

    市司法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另设政治处、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李永泽

    通讯地址:吉林省珲春市口岸大路3493号

    邮政编码:133300

    联系电话:0433-7514285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6:30(秋冬季);8:30-12:00,13:30-17: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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