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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11    点击数: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成效,现将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步调,确立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 

我局分别召开了局班子会议、科长会议、全局干部职工会议,深入学习市委、市政府的通知精神,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全面认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重要体现,也是依法行政,适应市场经济需要,促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确立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宗旨,按照统计工作快、精、准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标准,防治权力腐败,推进机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的改革与创新,树立起依法行政、爱业敬岗、廉洁高效、求实创新的统计局机关的新形象,为全市掀起新一轮发展潮,实现珲春经济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加强领导,列入议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原则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闫志会为组长,副局长金成华、孙懋亮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领导小组成立后,为全面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四条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的出发点,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模范履行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和义务。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局的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步骤,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注重实效,相互配合,积极推进。三是坚持廉洁高效的原则。在强化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干部素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优质服务上狠下功夫,确保全局整体效能的发挥和中心工作的完成。四是坚持继承创新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要与过去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行政公示制度有机地结合,强化机关体制和运行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建立公开与监督融为一体的制度体系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全面实施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范围广,根据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从我局实际出发,有秩序、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公开内容涉及局工作方方面面: 

1、职责和权限公开。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局领导工作分工,统计局机构设置和职责; 

2、办事依据公开。公开了统计单位登记、年审、投资新开工项目统计登记办理程序,公示了办理统计上岗证需要具备的资格、条件和所需办理的手续,公开了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以及统计资料管理规定;向服务对象提供知情权。 

3、办事程序公开。公开统计局各类审批程序,明确呈报、审核、批复的各个环节和顺序。 

4、办事时限公开。公开到我局各类办事期限; 

5、办理结果公开。对承办的各类事项的结果公开,说清楚行与不行,能办与不能办的理由,公开投诉渠道。 

6、服务承诺公开。公开依法行政的监督电话和工作电话。 

 四、建章立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局工作目标责任制、干部岗位考核制和机关作风测评的考核内容,定期检查,经常通报情况。 

二是建立健全机关管理的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对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向服务对象征询意见,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规章制度。 

三是设立公开电话(0433-7513498)和意见箱  

四是建立投诉查办制。接到外界投诉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有关投诉情况及时报告局领导,并将反馈意见或处理结果通知投诉单位和个人。2012年我局未接到投诉。 

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切实有效 

为使所有管理及服务对象都能了解和监督公开的内容,我局对公开内容张榜公布。 

  

            珲春市统计局  

                                       201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