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市残联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0    点击数:

珲春市残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延边州委、州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汇总2018年度本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由基本工作情况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珲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珲春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地址:珲春市河南西街2788号;邮编:133300;电话:0433-7513103;传真:0433-7513236)

一、  基本工作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前确定专人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残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地公开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95条。

 

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实现稳定运营。全年为残疾人提供各类精准康复服务3610人,为525名残疾人免费发放辅助器具。实施免费白内障手术80例。全年新增残疾人就业90人。全年培训各类残疾人302人。投入资金66.6万元为128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全年共4338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267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任何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工作意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理事长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