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040135460458/2023-08886 |
分 类: | 残联、社会救助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珲春市近海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28日 |
标 题: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28日 |
索 引 号: | 112224040135460458/2023-08886 | 分 类: | 残联、社会救助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珲春市近海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28日 |
标 题: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28日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凡持有当地常住户口满两年以上(含两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
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抚、扶)养义务关系(收入共享、债务共担并形成相互财产继承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
注:低保家庭成员根据是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来认定,而不是根据户口簿上人员认定。
二、户籍条件。
原则上,持有当地非农业户口满两年的居民,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当地农业户口满两年的居民,申请农村低保。
三、收入条件。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主要收入项目包括:
1.工资性收入。指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2.家庭经营净(纯)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3.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入。动产收入是指出让无形资产、特许权等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等。不动产收入是指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抚、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赔偿(补助、补偿)金、定期给付的各种生活费、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5.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四、财产条件。
1.全部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及债权的人均市场价值不超过18个月的当地低保标准。重病、重残及鳏寡孤独人员等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标准;
2.申请家庭名下无机动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和大型农机(残疾人功能代步车除外);
3.不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人均保障面积的除外);
4.财产的价值,按照申请月上一个月末的市场价值认定。
注:遵循统一原则,机动车辆等财产价值也应不超过18个月低保标准。
五、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或监护人申请,按程序审核确认后,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低收入家庭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确定,且全部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及债券的人均市场价值不超过24个月当地低保标准、其他财产条件符合现行低保政策规定。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患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目录范围内病种且持续重大医疗费用支出的人员。
六、对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低保的,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在个人承诺前提下,由村(社区)审核、乡镇(街道)审批、市级民政部门备案。个人承诺不属实的依法依规追究受助人的责任。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对现有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动态核查,暂时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非接触方式开展,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不间断。
七、不予保障情形。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经核实其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包括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申请低保前一年内或享受低保待遇期间,非拆迁原因,兴建或购买非居住类房屋的;购买商品房或购买超过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人均保障面积住房的家庭;高标准装修房屋的家庭。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其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2.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或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和家庭人口等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虚假证明的。
3.在监狱或强戒所内服刑或强戒的人员。
4.在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以上不接受推荐工作的。
5.在享受低保期间有参与赌博、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6.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抚、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