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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街道办事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30    点击数: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街对全面贯彻《珲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总结。 现将2010年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街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珲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决定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副主任具体抓落实;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机关党委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务网站等形式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开,并编制和公布我街应主动公开范畴的政府信息目录。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把政府信息的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公开形式等工作的进度、要求和责任部门纳入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保证了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目前,我街已在珲春街道政务网上公开了单位职能、单位领导及工作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政策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低保、医保、优惠证、婚育证、残疾证等审批程序、党工委办事处公示内容、承诺事项、工作纪律及监督举报途径、并在街道1-6楼楼梯的墙壁上设置公示牌,对政策法规以及办事流程等内容进行公示。

(三)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合理确定街道信息公开范围。

为了全面贯彻《珲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规范街道结果公告行为,我们根据《珲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结合我街工作实际,制定了《街道信息公开的暂行办法》,对公告的内容、公告的审批程序、公告的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情况

截止2010年11月底,我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0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去年,针对我街原政务网站使用政府网站服务器,设置为静态网页,不便于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也不便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监督举报的具体情况,我街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制订改进工作方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完善政务网站功能,更好地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