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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28    点击数:

  一年来,我街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 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等都有了很大提高。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首先汇报一下存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发布信息必须准确、规范、及时。但是到目前为止,各社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都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所以,这项工作急需上级主管部门能组织一次专题性的学习。

  二、 工作进展情况

  2011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同事们的配合帮助下,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些工作。截止20 1 1年8月为止,我街已在珲春政务网上公开了单位职能、单位领导及工作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政策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低保、医保、婚育证、残疾证等审批程序。全街共发布各类信息209条。其中机构信息和应急管理共26条,占总数的12%,政务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98条,占总数95%.搜集、整理、保存政务档案223件。1月份由市政务办公室通知各街道重新上传各类信息,由于省内联网升级,过去上传的信息已无从查证,现在政务公开网站上传信息37条,政务大厅会对街道政务公开进行评分现在正在等待最后得分评定。

  三、工作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街道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副书记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二楼督查室,各社区也相继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督、部门落实、群众参与、社会评价”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为推动我街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为了进一步规范我街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我街建立完善了以下五项制度:

  一是政务公开责任制度。明确街道各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和各所属部门领导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是政务公开审议制度。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核,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三是政务公开奖惩制度。结合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认真实行政务公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弄虚作假或不实行政务公开的部门及个人,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

  四是政务公开反馈制度。设立政务公开点邮箱,开设热线电话,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政民互动栏目及时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反馈。

  五是公开内容备案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期公开的内容都填写政务公开情况备案表,并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三)深化内容,创新方式。

  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直接关系到政务公开的效果。因此我们按照政府的要求,坚持从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使我街的政务公开在内容、方式上有了深化和创新。

  一是加强街道网站建设,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投诉等服务内容,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二是结合各自实际,统一公开内容。根据各部门职能、性质、工作特点确定公开内容,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社会特别关注容易出现不公开、不公正的问题,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办事的结果予以公开,围绕人权、事权、财权作为公开的重点。主要为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发展规划、人事任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等情况。

  三是政务公开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办法。公开内容属于日常事务性工作,每月更换一次;公开内容属于阶段性或突发性工作要随时进行公开;上级部门或业务部门对公开内容有时间规定的按规定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要服从公开内容的需要,服从群众监督的需要。

  四是设立“意见箱”和“政民互动邮箱”,接受群众的意见。对于群众点题要求公开的政务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或按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之外,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群众意见,在公开栏中公布。通过“意见箱”和“政民互动邮箱”,由过去政府公开什么,群众知道什么,改变为群众想知道什么,政府就公开什么,把主动权交给群众,让群众也来参与其中,真正给群众一个明白,树立起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我街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化、完善机制方面做了一点工作,但我们离群众百分百满意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探索一些新的公开形式和途径,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促进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开展,确保达到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