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珲春市春化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珲春市春化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珲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unchun.gov.cn/hcszfxxgkw/cyqzf_7267/ndbg/2020n/)查询。珲春市春化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电话:0433-7813401;传真:0433-7813401:电子信箱:hcchzdw163@.com 邮编:133300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春化镇西土门子村

一、总体情况

春化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政府政务和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的目标和要求,保障和促进了春化镇各项事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春化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如下:

(一)乡镇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清单的梳理与公开。依照市政数局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梳理春化镇政府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调整权责事项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并将已梳理的乡镇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及时更新春化镇政府机构、职能、责任等信息。

(二)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延边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珲春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春化镇实际,制定了《春化镇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并全面梳理春化镇政府13个领域共168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按照政数局要求于规定时限内逐项录入至全省统一开发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

(三)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针对各科室工作人员组织了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学习会,帮助各科室、站办所深入了解《条例》;参照《条例》内容及《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制定《春化镇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始落实。截至目前,春化镇政府累计公开政务文件140个,其中2020年主动公开政务文件22个。

(四)政务公开信息的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开格式,按标准格式进行规范发布,统一文本格式和字体字号。对于已公开的政务信息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同时坚决杜绝出现严重错误表述、错别字及不得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同时按政数局要求完善春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重新梳理政务公开信息主题分类,及时修正往年已发布信息的所属主题及体裁,并在基层政务公开专栏添加春化镇政府基本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09

2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25

0

行政强制

0

+9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由于春化镇政府工作人员较少,一人负责多项甚至多科室的工作,导致无法全身心专职于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更新、修正信息等方面有时可能会相对缓慢。二是各科室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无法及时、主动地传达需要公开的信息。

春化镇政府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镇政府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工作人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积极参加市政数局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珲春市春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