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及“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珲安委办〔2020〕18号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一”节日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加快恢复,各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风险持续增高,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责任体系规定,迅速开展一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格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各有关部门党政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带头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开展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集中排查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压实责任,抓好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保卫战工作部署要求,对危化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特种设备、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农业机械、油气管道、学校(校车)、医院、电力、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森林防火、水利等行业领域开展全面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管控、专项治理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煤矿领域:严格履行程序,加大监管、培训教育力度,开展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和基本建设矿井检查,严防节日期间抢任务突击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煤矿停产期间的巡视暗访工作,严防煤矿停产期间违法非法生产行为。加大对煤矿企业“一通三防”监管力度,要防止因季节变化而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非煤矿山领域:全面加强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完成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任务。建立非煤矿山采空区登记档案,组织实施监测监控等科技示范工程。要继续抓好非煤矿山特别是井工开采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督查检查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要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等问题,坚决防范系统性风险。要持续深入开展特殊作业、自动化改造、危险化学品罐区、“反三违”等专项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
(四)交通运输领域。近期国内外交通事故频发,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道路设施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营运客车、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等车辆的安全管控,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旅游领域。要严格落实各类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旅游交通运载工具、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环节的安全检查,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做好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要督促落实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五一”期间举办的各类庆祝、游乐等大型活动,要细致制定方案,落实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六)消防领域。消防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和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力度,切实消除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火灾等事故隐患,杜绝恶性事故发生。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七)建筑施工领域。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深基坑、脚手架等施工坍塌事故。
(八)森林防火方面。林业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强化森林防火措施,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加大巡查管护力度,强化旅游野外用火、烧荒用火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九)其他重点领域。要加强工商贸企业、特种设备、高层楼与旧住宅楼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同时,加强对民爆、教育、卫生、供电、供气、供水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三、加强值守、全力做好应急准备“五一”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要督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迅速进入战时状态,确保及时、有力、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险情,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请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切实抓紧抓实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于5月6日、5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总结报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电话:7537018
珲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