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珲春市农业农村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2404013559305J/2022-10525
分  类: 畜禽养殖 ; 其他
发文机关: 珲春市牧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04日
标      题: 关于申请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函
发文字号: 珲牧函【2022】2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2404013559305J/2022-10525 分  类: 畜禽养殖 ; 其他
发文机关: 珲春市牧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04日
标      题: 关于申请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函
发文字号: 珲牧函【2022】2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4日
关于申请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函
    珲牧函【2022】25号    

珲春市财政局:

  根据延边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延州财农指2021234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延州财农指202283号),现申请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33万元。资金用途为:购买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经费24万元;强制免疫监测经费5万元;购买防疫物资经费4万元。

  2022年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集中免疫、抗体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已过半,为确保我市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现向市财政局申请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33万元,恳请财政局予以拨付。

  以上敬函。

  附件:《2022年珲春市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使用方案》

  珲春市牧业管理局

  20228月12

珲春市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使用方案  

  根据延边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延州财农指〔2021〕234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延州财农指〔2022〕83号)和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动物防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33万元。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一)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24万元。(每个行政村1983.47元/年,全市共计121个行政村)。

  用于村级防疫员以下防疫任务的劳务补贴:按照免疫操作规程,实施防疫责任区内的动物强制免疫注射;加施动物标识(包括上传免疫信息)、建立防疫责任区内动物免疫档案;对饲养的动物数量、种类、进出栏时间、疫病发生、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和备案;开展防疫责任区内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环境卫生消毒、产地检疫、动物饲养场(户)监督、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等任务。村级防疫员必需常年保证辖区内强制免疫率达到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效价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口蹄疫抗体效价80%以上)。

  (二)强制免疫监测经费5万元。

  主要用于诊断试剂、耗材、样品采集、运输、保存、邮电、交通、人员培训等所需费用。

  (三)购买防疫物资经费4万元。

  主要用于消毒药品、人员防护、防疫器材、设备耗材、防疫材料制作等动物疫病防控有关的费用。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步骤

  (一)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

  1、每个行政村年防疫补助经费为1983.47元,乡(镇)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可根据村动物养殖量大小、养殖种类、免疫质量、免疫效果等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各村发放标准,但各乡(镇)、街道发放各村防疫员补助经费总金额应和下拨的总金额相吻合;一名防疫员可以负责两个或两个以上村防疫工作。

  2、拨款方式。2022年动物防疫工作验收结束后(12月份),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按标准拨付到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账户(或乡镇财政所账户)、街道办事处账户。

  (二)强制免疫监测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诊断试剂、耗材、样品采集、运输、保存、邮电、交通、人员培训等所需费用。

  (三)购买防疫物资资金4万元。主要用于消毒药品、人员防护、防疫器材、设备耗材、防疫材料制作等动物疫病防控有关的费用。

  四、相关要求

  建立健全考核指标,对未按规定完成免疫任务的,不予发放补助经费。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专项防疫经费的问题实行严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珲春市2022年村级防疫员补助发放表

   

  填报单位(单位财务章):

  序号

  村   名

  姓名

  身份证号

  珲春市农村商业银行卡号

  金额(元)

  签名

  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负责人:                          填表人:               2022年  月  日

  注:每村1983.47元,根据村动物养殖量大小、养殖种类、免疫质量、免疫效果等情况,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定村级防疫员的补助经费。

  

    

 

主办:珲春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33-7518099
网站标识码:2224040001

吉ICP备05007103号-1
吉公网安备 22240402222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