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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水利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12    点击数:

  2015年,珲春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中心的要求,认真贯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和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珲春市水利局政务公开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积极完成市政务公开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珲春市水利局已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陈铁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张毓成、李荣、高亚锋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及各基层单位一把手任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的长效机制。

  (二)继续加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

  工作中,继续加强制度建设,按制度公开、按制度工作。健全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强化了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加强了公开信息管理

  结合保密工作要求,重新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审核,应予公开的全部公开。

  二、主动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率和更新率达到100%。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和审查程序流程单,通过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分三级进行保密审查和审定。

  (一)公开数量

  2015年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4条。

  (二)公开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2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13条;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7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5条;其他信息136条。

  (三)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数。

  在水利局政府信息网站发布了163条信息。

  2、通过政府公报或其他种类公报发布信息数。

  通过延边日报、图们江报、延边晨报发布信息25条。

  3、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发布信息数量。

  本部门未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新闻形式发布信息28条。

  4、其他类形式公开

  以电子显示屏、简报、宣传单等其他类形式公开170条。

  (四)公开的及时性

  主动公开信息全部实现了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事项。二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珲春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三是加强保密和安全建设,为政务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四是准确科学划分信息类型,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浏览。

珲春市水利局

201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