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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商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16    点击数: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由珲春市商务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6部分。本年报中所列2017年度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止,累计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3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7513501;传真;7510757;地址:吉林省珲春市新安街2097号;邮编:133300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日常工作。根据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信息公开;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加强各科室的信息更新工作。截至2017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截至201712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8条,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政府信息公开8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务动态,规章制度,机构职能。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主要是通过珲春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2017年,无人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至2017年底,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信息公开内容方面有待于进一步丰富,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频率;二是在信息公开的时效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尤其是人事任免方面的信息公开时效;三是人员问题,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工作,现有的兼职人员力量不足,需要加强人员的配备。

我局将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察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