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240401355917XQ/2021-15116 |
| 分 类: | 城乡建设与管理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次在建工程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珲住建发〔2021〕63号 |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 索 引 号: | 1122240401355917XQ/2021-15116 | 分 类: | 城乡建设与管理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次在建工程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珲住建发〔2021〕63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次在建工程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珲住建发〔2021〕63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和《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总方案》等文件及省、州建筑业工作相关要求,为确保全年住建系统工作稳定,切实抓好在建项目本年度收尾前监管工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第二次在建工程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全市范围内的在建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我市在建工程依法履行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施工现场消防质量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疫情防控、在建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程执行强制性标准等。
(一)安全部分
1.各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
2.塔式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所有工程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情况和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
3.脚手架搭设情况。脚手架是否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搭设,搭设是否满足施工总体要求。加大对高层脚手架悬挑梁固定情况、连墙件、安全网和脚手架搭设情况进行仔细检查;
4.对深基坑的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及防护措施进行检查;
5.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进行检查;
6.施工临时用电情况。对现场配电箱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老化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
7.临边洞口防护情况。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是否设置围栏、盖板、架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入口,是否搭设符合要求的防护棚。 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是否设置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二)建筑业管理部分
1.在建工程是否依法履行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
2.扬尘治理是否按照要求落实。重点检查各施工现场封闭围挡、施工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建筑垃圾清理等环节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措施落实情况;
3.在建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在建工程通过劳务人员实名制系统实现人员登记、劳务人员考勤率、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率等;
4.在建工程食堂卫生管理情况。是否建立食堂卫生责任制度;地面、灶台、炊具、食品存储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炊事人员是否有身体健康证;食堂是否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等。
(三)质监部分
1.受检工程基本情况;
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包括内业资料和工程实体);
3.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和机构质量行为情况;
4.工程质量标准化执行情况;
5.见证送样二维码执行情况;
6.延边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平台应用情况(包括内业资料上传情况)。
(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部分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内业资料编制情况;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3.在建高层建筑专项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五)施工现场防疫部分
1.防疫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防疫措施落实情况;
3.防疫后勤保障及应急处置布置情况。
三、检查用表
标准化示范工地检查考评表(质量管理、项目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表(施工现场消防质量安全管理)、全州建设领域疫情防控检查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劳务人员实名制不使用检查表格。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发文之日至10月17日)。各开发、施工、监理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准备迎检材料。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10月18日至10月20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珲春市住建局开展全面检查。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建工程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市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密部署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二)严肃认真,深入排查。各部门要对所有跨年工程和新开工项目进行深入查、彻底查、反复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将事故隐患及各类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执法,堵塞漏洞。对违法违规现象,要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严格执法,坚决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