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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珲春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16    点击数:

2016年,住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公布各类政务信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落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以更好地指导下一阶段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1、加强“三化”建设。为加大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部署和要求,我局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工作组织,明确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2、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了我局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序,明确了依法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答复时间及方式等。三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机制。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通过媒体发布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把具体责任明确到个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出现问题的,将追究其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6年,市住建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内容涉及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棚户区改造,物业管理,城区交通整治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在办理工作中,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股室配合的办理模式,并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做到重要提案局长亲自抓,一般性建议提案分管局长负责办,确保每一项建议提案都有领导参与并审核把关。同时把建议提案办理纳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做到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办,有效保证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如期完成。二是注重办理时效。按照“主动,认真,高效,务实”的原则,在办理前,主动拜访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办理工作创造条件。在办理过程中,以邀请代表委员座谈,视察工作等形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所提问题的详细讲解,与代表委员交心交底,力求达成一致。在详细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回复初稿,在得到代表委员对办理意见认可,经政府审核同意后,再正式回复,大大提高了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办事”的工作作风,采取定期过问和办公室定期跟踪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督促相关承办件取得实效。同时举一反三,注重从建议和提案中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研究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解决,不断推动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局共梳理、编制并在网上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03条,其中,计划总结信息8条,规范性文件2条,工作动态235条,财政信息15条,行政执法信息17条,其他信息36条。在《图们江新报》上发表70条。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2016年共收到申请4件,均已公开答复并按期办结。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自查情况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工作认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缺乏工作经验、信息清理困难较大等问题。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根据上级要求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充实专职人员,局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公开权利人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开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新局面。

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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