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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16    点击数:

珲住建发【2019】年6号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组织推动《珲春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珲办发〔2018〕36号)、《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珲春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珲政务办发〔2018〕30号)落实情况。三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年报采用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珲春示范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发布年报部门: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科,联系电话:0433--7561017,传真号码:0433-7512933,邮编:133300,电子邮箱:hcjsjdw@163.com,地址:珲春市河南街建海路468号。

一、根据《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局共公开政府信息318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网公开318条,《图们江报》上发表116条。


珲春市住建局信息公开总数2013--2018年数据统计图


珲春市住建局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2013-2018年统计图


2、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2018年依申请公开信息8件情况。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5、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是政务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强化新媒体的运用;引导和问责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根据上级要求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积极与局法制科联系,及时提供本部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务信息。  

二是提高便民性,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充分运用新媒体的平台,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三是强化问责,进一步落实监督考评制度。明确责任,细化到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标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组织推动《珲春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珲办发〔2018〕36号)、《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珲春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珲政务办发〔2018〕30号)落实情况。

1、大力推进决策各环节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

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就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积极推进落实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2、推进住建领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公开动态调整制度。

在全面公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及时做好动态更新,通过局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3、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发布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做好国务院、住建部和省政府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4、着力深化住建重点领域公开工作

一是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程建设领域市场行为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二是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厕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厕所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三是推进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分类指导,对行业内供水、供热、供气、园林、住房保障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指导推进,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受理人大代表建议10条,政协委员提案11条。所有建议和提案均由业务部门进行解答,并提交主管领导审阅、主要领导审批后进行答复,得到代表和委员的认可,在珲春合作区示范网进行公示公开。

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