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04740454681U/2024-11314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31日 |
标 题: | 珲春市工信局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及一季度工业稳增长奖补方案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8月01日 |
索 引 号: | 11222404740454681U/2024-11314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31日 |
标 题: | 珲春市工信局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及一季度工业稳增长奖补方案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8月01日 |
珲春市工信局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及一季度工业稳增长奖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州委州政府有关经济稳增长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大工业稳增长政策支持力度,激发企业连续生产稳运行、开足马力扩产能积极性,以生产运行的稳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确保一季度我市工业经济总体运行平稳,根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边州2024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州政发(〔2024〕2号)和《州工信局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及一季度工业稳增长奖补方案》文件要求,拟定分配方案如下:
一、资金安排
州级财政资金54.47万元,用于奖补我市规上工业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规上工业企业向一季度增加排产两部分。其中,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企业安排奖补资金33万元,一季度重点增量企业奖补资金安排21.47万元。对同时满足以上两个奖补条件的企业可以重复获得奖补资金支持。
二、奖补范围
奖补资金用于鼓励企业通过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假日不休息、延后检修、错峰检修以及提高一季度排产计划等方式,增加一季度产能。
(一)奖补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企业。安排资金33万元,鼓励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对春节期间(2月10日-2月17日)不停工不停产的规上制造业、采矿业企业(不含气、热、水、电等常规持续生产企业),且一季度实现正增长的企业给予州级专项资金奖补支持。
(二)奖补一季度重点增量企业。安排资金21.47万元左右,激励全州规上工业企业增加一季度排产计划,提高产能利用率。
三、奖补标准
按照州工信局制定的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及一季度工业稳增长奖补方案进行奖补,具体方案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