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2404740454681U/2022-0273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24日
标      题: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落实和加强做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防疫情、稳运行、保安全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珲工信发﹝2022﹞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2404740454681U/2022-0273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24日
标      题: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落实和加强做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防疫情、稳运行、保安全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珲工信发﹝2022﹞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1日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落实和加强做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防疫情、稳运行、保安全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珲工信20226

  珲春市各重点工业企业、局内各相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重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稳生产工作视频会”会议精神,借鉴经验做法,进一步统筹做好当前疫情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稳定运行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疫情在重点企业不蔓延、不扩散,按照省州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市工信系统防疫情、稳运行和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构架,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领导为副组长,局内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专班,全面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各生产企业也要压实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领导人员为负责人的组织框架,压实领导责任,加强管理,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做好防范企业范围内较大规模感染准备。

  二、做好企业人员防疫安全。各企业要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员工管理监测,做到“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对疑似密接、次密接等坚决排查到位,绝不允许进入厂区,早排查、早隔离,保障厂区及工作人员安全。企业要尽可能做到封闭运行、员工闭环管理,对生产企业,要以车间班组为单元,实现网格化管理,尽量缩小网格范围,不同网格人员不见面、全隔离,禁止交叉活动、聚集。对工作需要的流动性人员,以及重要岗位关键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上班。

  三、加强重点防疫物资调度。健全重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调度机制,专人负责日调度生产及库存情况、物资需求统计与上下协调工作,及时掌握我市防疫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紧缺物资,及时协调争取上级防疫物资支持,确保我市物资需求。

  四、提升疫情快速处置能力。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提前制定突发疫情处置预案,一旦出现疫情,全力以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患者救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员工实行闭环管理,减少与外界接触,全力保障员工健康和稳定生产。

  五、强化重点场所环境消杀。加强对企业车间、食堂、宿舍等聚集场所的通风消毒,电梯、卫生间、空调等公共区域和相关物品要定期消毒,争取做到对生产区、生活区2小时一消杀,对公共通道、空间、公共卫生间“一用一消杀”;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设施设备等部位要做到全面彻底消杀,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防止病毒传播蔓延。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六、加强企业冷链物流防控。做好冷链物品应急处置,严格落实进口冷链物品、从业人员、周边环境全面监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等各项措施,及时查验冷链相关资质,视情对物资进行消毒处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如有异常冷链物品,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防护处置工作。

  七、加大对企业服务力度。围绕企业疫情防控、稳定运行、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大服务协调力度,指导企业充分用好“延边政企亲清工业群”平台,第一时间协调解决企业需求。要全力保障重点企业生产、生活和防疫物资充足,帮助企业解决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等问题,开辟交通运输绿色通道,保障重点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

  八、加强对重点企业监测调度。加强对我市十户重点企业疫情防控管理,借鉴其他企业经验做法,完善自身管理机制,确保机制、管理、监测、应急到位。围绕重点监测企业建立应急调度机制,日调度企业运行情况,主要针对企业需求、人员管理隔离(感染、密接、次密接)、生产运行情况等进行调度。针对其它规上企业,也要建立调度监测机制,监测调度我市其它工业企业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企业稳定运行,各企业要安排专人,及时上报日调度表和反映企业生产状况。

  九、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疫情期间企业员工容易出现疲劳上岗和思想情绪不稳定情况,企业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思想引导,坚决杜绝职工违规操作、疲劳操作。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时段巡安检查,有效防范和控制由人员集聚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十、全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企业要用好各宣传平台,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防控,向员工宣讲防控知识和要求,教育引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加强企业身心健康引导,企业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立即按照属地防疫部门要求,快速转运救治患者,采取措施隔离、管控、流调追溯,同时做好职工思想疏导,化解不良情绪。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4

 

主办:珲春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33-7518099
网站标识码:2224040001

吉ICP备05007103号-1
吉公网安备 22240402222467